当下,有个耳熟能详的观点:文学翻译是一种再创造或二度创作。它要求译者忠实地把原作的内容翻译过来,并把其中的意境与美感传达给读者。那么,如何在还原作品的前提下,把语言文字的艺术呈现出来呢?这就涉及翻译准则和翻译策略的问题。
作为“译事楷模”,严复的“信、达、雅”影响深广,被认为是的最高准则。“信”乃忠实于原作,“达”说的是文字表达,问题在于如何理解“雅”。
严复引孔子语“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作解,谓之“求其尔雅”。孔子的“文”和严复的“雅”应该都说的是文采。那么,何谓“文采”?上网一查,“文采”之出处与含义证例不一而足,这里我们似乎陷入了德里达的意义“延异”之怪圈。与为文相关者,概括起来,“文采”所指有两个面向,一指藻饰,即优美典雅之词句,二指风格。
“雅”往往被理解为华辞丽句的文采。然则“雅”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审美意义上的“雅”,关乎风格。真正的文学是讲究风格的,而文学的风格又是多样的,或阔大沉雄,或清丽婉约,或幽默,或伤感,或阴郁,或粗粝,不一而足。华辞丽句或不失为语言风格之一种,但决然不能代表文学的审美境界。在翻译上,华辞丽句多反映为矫饰,可谓过犹不及。
细究严复的三字标准,“信”其实可以涵盖后两字,不仅是内容上的忠实,也应是表达上的忠实,更应是最高层次的审美境界上的忠实,即风格上的忠实。其实钱钟书先生早就指出,“雅”非“润色加藻”,又说“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斯之谓信”。的最大特点便在于此,也是其自身合法性的体现。试想,如果以华辞丽句为准则去译“垮掉派”或是卡佛的“极简主义”(minimalism)小说,会不会荒腔走板,甚至南辕北辙呢?
异化与归化是两种翻译策略。异化强调靠近作者的语境,感受到异国文化的情调;归化则倾向于读者的阅读习惯,符合读者的文化价值。文学翻译到底该归化还是异化,向来聚讼纷纭。有各执一端的,也有折中调和的,认为不管归化还是异化,在实际翻译中都不宜也不易一以贯之。
鲁迅偏向异化,有“宁信而不顺”一说,为的是要保存“原作的丰姿”;傅雷主张“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钱钟书提出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是“化”,“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