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吸引和选拔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博士“申请-审核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医学专业限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生源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限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生源报考;中药学专业仅限药学类或生物相关专业生源报考。
(六)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过一篇SCI专业学术论文。
(七)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1.报考非定向考生: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2015年版)、浙江省卫生厅《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修订稿)为准)发表较高水平的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两篇,其中一篇为影响因子1.0及以上SCI学术论文或一级期刊学术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或获得一项专利。
2.报考定向考生(仅限于本校和直属附属医院教职工):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2015年版)、浙江省卫生厅《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修订稿)为准)发表较高水平的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两篇,其中一篇为影响因子1.0及以上SCI学术论文。
(八)专业型博士招生暂不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三、选拔程序
(一)根据“附件一、报名流程”提交登记表(请结合“附件二、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支撑材料并缴费。材料内容包括:《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册一),及《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支撑材料》(册二),分别填写备齐后,分别用两个订书针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和册二,订书针位于材料左侧,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名导师。
其中《支撑材料》(册二)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需提供);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1.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材料审查: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申请者所填报导师进行评估审查。导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查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查成绩和招生名额,由导师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3:1,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推荐)。
3.学院复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考核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笔试主要包括英语及专业基础综合。面试主要结合专业培养目标,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的听、说能力的测试,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1)学术水平考查。
①笔试:综合卷形式,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及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占学术水平考查总成绩的30%。
②面试:
学校、学院按学科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面试。面试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真实记录考核过程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面试小组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评价因素予以突出,使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对考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培养潜质、身心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进行全面考查,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40分钟,占学术水平考查总成绩的7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面试阶段还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通过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和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在面试阶段,可组织有关教师、导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资格审查
考核时需审查材料原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
2、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3、执业医师证书(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需提供);
4、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等。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工作于面试阶段由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负责。
四、拟录取
(一)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材料审查成绩*20%+学术水平考查成绩*80%)。
(二)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三)网上报名:
拟录取者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二)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两种,其中定向生仅限于学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考生申请。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19年,我校博士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 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报考“申请-审核制”考生可同时参加普通招考博士报名。普通招考博士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具体报名通知及材料要求请见:http://yjsgl.zjtcm.net/www/show.aspx?id=3769&cid=21
逾期不得补报。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报名流程
附件二、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