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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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在职定向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直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低于拟招生人数的20%。
二、“直博”招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情查看《西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三、“硕博连读”招生
“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优秀研究生,报名及相关要求见《西北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报考资格
1.基本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要求。
④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是,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与报考的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同等学力考生须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⑥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见下文附件2)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 2月4日-2月28日。
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名确认
主要审查考生基本报名条件、报考信息及报名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1)确认对象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并完成缴费的考生。未缴费者报考资格无效,不予确认。
(2)确认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确认采取函审方式进行,考生需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所需材料,按下文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邮寄(仅接收EMS及顺丰快递)至报考所院系、所(邮寄地址见下文附件3)。原则上不予受理2月28日之后寄出的申请材料。特殊情况以邮寄单号时间为准。
(3)确认结果公示
3月中旬,报名确认结果将通过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综合考核等环节。
确认所需材料清单(模板见下文附件1):
①《西北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签名并贴有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请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
②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公章。
③学士、硕士学位证书与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均应完成学籍(学历)校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限于境外学历)等材料。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⑤《西北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考生报考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
⑥《西北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报考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各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⑨《西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含教育背景、代表性成果及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⑩《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拟报导师意见审核表》(根据院系要求提供)
⑪代表性学术成果。
⑫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多项,请按序依次添加、装订)。
注:
以上各项内容为学校资格初审必备材料,原件备查,同时请按以上所列顺序准备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电子版(PDF合成文件)需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附加信息”环节上传;纸质版需按规定时间邮寄至所报考院系、所。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缺失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
若院系有其他要求,请按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3.资格复审
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通过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判。根据材料评判结果,院系选取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具体比例由院系自行设定。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一般于4月前后进行。具体考核流程和要求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及考核复试工作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文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综合考核涉及的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材料审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后,则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数学、统计学、生态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基本学制为4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为:
(1)硕士一年级选拔:4年或5年,即基本学制+1年;
(2)硕士二、三年级选拔:3年或4年,即基本学制。
(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
所有类型博士研究生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含休学)。
七、学费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八、转档
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一、其他事项
(一)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院系、所(以下简称“院系”)官网。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政编码:710069
电 话:029-88302210、029-88308586,传真:029-88303658
网 址:http://yzb.nwu.edu.cn/
电子邮箱:yjszb@nwu.edu.cn
附件2:西北大学各院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附件3:各院系、所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