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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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工作,规范综合考核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综合考核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诚信应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实际情况,我院将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工作。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综合考核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
二、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及拟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基本要求,我院“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综合考核比例不低于120%。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统计学专业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分数线和名单已在我院官网公布(网页链接:http://isbd.ruc.edu.cn/zsxx/sqkhz/d4fb0841dae74c6fad8ebfda67f83ba2.htm。)
我院2023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1人左右。实际录取名额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三、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开展,具体内容包括: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回答问题。
四、综合考核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我院对具体软件要求如下:
(1)考生需要准备两个视频机位,“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原则上均采取腾讯会议系统作为综合考核软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电脑上和手机上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请提前注册好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以便可以在“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同时登录进入考场,请将用于“第一机位”的用户命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第二机位”的用户命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2)我院“第一机位”、“第二机位”备用软件系统为钉钉,请各位考生提前在电脑上和手机上下载安装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如考试当天腾讯会议软件出现问题,我院将启用备用系统钉钉。请考生提前注册好两个账号,“第一机位”用户命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第二机位”用户命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2.“双机位”要求:
(1)“第一机位”设备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与麦克风,但不得使用耳机、耳麦设备)。第一机位须从正面拍摄,将头肩部、双手及桌面置于摄像范围内,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麦、耳饰等,考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第一机位像素最低要求为:标清720P(720*1280)。
(2)“第二机位”设备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的手机等移动设备。请准备手机支架或提前摆放第二机位支撑物,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5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监考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综合考核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拍摄效果图
(3)“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3.良好的网络环境。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请自行配好电源、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网络流量足够、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综合考核的应用程序,并取消锁屏和息屏的时间以免影响综合考核。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综合考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综合考核无效。除综合考核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综合考核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6.必要文具。
(二)提交材料
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2023年2月22日(周三)17: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发送至isbd@ruc.edu.cn,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下载)扫描件/照片。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自行下载)扫描件/照片。
4.应届生须提交在读证明(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应届生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亲笔签名)扫描件/照片。
请注意:
(1)以上所有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均为:“准考证编号后五位+姓名”。
(2)请在邮件正文中写明考生本人现用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5.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包含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研究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邮件为准。
(3)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考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三)线上报到
综合考核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综合考核环境(双机位),并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线上报到时,考生应准备好身份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首页和本人签订好的《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并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线上综合考核顺序,同时进行网络、双机位和综合考核环境测试。
(四)综合考核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综合考核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综合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我院考务人员通知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考场的,或综合考核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综合考核终端设备退出综合考核考场的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62510977),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20分钟(即2023年2月24日(周五)下午13:40)进入侯考室,认真阅读网络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视频考场与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考生候考时,应按照考务人员的要求,逐一完成身份核验(需《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首页、身份证),展示并当场宣读签订好的《诚信应试承诺书》。
(2)考务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视频考场和候考室的会议号均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候考过程由研究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进入考场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远程综合考核考场。
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首页、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综合考核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
综合考核过程由研究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面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周五)下午14:00开始,考生根据现场报到时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综合考核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综合考核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综合考核考场。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1.专业课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即为综合考核合格。
2.对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将综合考核各科目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算后排列顺序。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综合考核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综合考核拟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按折算后的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研究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10-62510977
邮箱:isbd@ruc.edu.cn。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3:应届生承诺书
原文链接: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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