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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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
为了科学有效地选拔人才,规范选拔工作制度与程序,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信息与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考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3年3月13日-4月3日: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
2023年4月5日前:各学科方向完成考生报考材料形式审查;
2023年4月10日前: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3年4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5日: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
2023年4月15日起:考生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4月3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及缴费。
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
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确认报考资格,网报信息提交并在线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导师或团队招生负责教师(见附件)提交材料。
三、资格审查
考生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4月3日前交至报考导师或团队招生负责人,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材料。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2023年4月5日前,各学科方向完成考生报考材料形式审查。
2023年4月10日前,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核。
四、考核工作
1、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3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4月15日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4月15日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成绩构成: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
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由秘书控制时间,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专业基础2道题、专业综合2道题)并进行回答;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五、录取
1、拟录取
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等后续通知进行。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后续通知)。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 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1.我校博士招生涉及的专项计划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等,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选拔工作及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八、附则
本办法由信息与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市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原文链接: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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