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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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生源选拔质量。我校拟于2023年5月下旬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两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二)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由研究生院协调牵头,招生学院协助开展有关工作,招生专业各研究方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评审专家组由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博导和评审专家库成员构成,总数不得少于7人。建立各研究方向评审专家库,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校内外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专家库名单由各方向带头人提名,复试开展前3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批后,复试前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纪委办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参加复试评审。
(四)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加强对考试录取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及方式
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25人。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确认)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站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确认工作。每名考生只能确认保留一条有效数据,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方式: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
校内考生:上午9:00—10:00;
校外考生:下午14:00—16:00。
(1)入校申请
申请入校人员微信搜索“平安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航大卫士”进入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点击“校外人员入口”,“申请”外来人员进出校,申请详情如实填写。请务必于2023年5月25日中午12:00前完成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022-24092146。其中,以下几项按要求填写:
(2)审核地点
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教15-201室。
(3)提交材料清单
①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填写完成所涉内容)。
②提交《博士报名申请表》,内含:
A.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登记表;
B.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个人文字陈述;
C.《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D.《中国民航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③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
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⑥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
⑦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⑧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招生专业要求的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校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可完全脱产学习公函。
(四)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考试费:230元(含报名费、考务费、复试费)。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初试形式:笔试。
3.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下午。
2.复试形式:现场考核。
3.复试地点:航大学术交流中心
4.复试安排:
注:申请02、05研究方向硕博连读的考生,请于5月28日上8:30,到候考室集合。
上述考生之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5月28日下午13:30,到候考室集合。
5.复试内容:
(1)中文PPT讲解(时间20分钟)
①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硕士阶段的思政品德表现、科研成果简介、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②对报考专业的了解、本学科前沿问题与研究动态、博士阶段的研究规划、研究方法。
(2)面试问答及英语考核
考生根据复试评审专家的提问进行作答。普通招考考生时间15分钟,硕博连读考生30分钟。
(3)思想品德问答
考生与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评审专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
6.复试评价标准: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3*0.3+复试成绩(满分100)*0.7,硕博连读考生以复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考生复试成绩在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成绩作为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思想政治品德、报名材料评价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渠道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含相关成绩信息)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研究生院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评审专家组对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复试考核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公平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电话: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电话: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八、其他
(一)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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