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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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我院面向社会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1.土木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和纪检人员组成。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选拔、考核、录取、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8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满足《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2.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科研能力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EI境内期刊或SCI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期刊论文(若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导师;若为共同一作,发表文章必须是SCI二区及以上学术论文)。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第一)。
4.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博士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1.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在报考前联系报考学院及导师,确认导师要求、研究方向等信息。
2.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2)报名时间: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8:00—4月3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材料
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考核”材料,考生递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同时包含纸质版和对应的电子版,纸质版寄送以邮戳为准)。
申请材料如下: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并说明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及学术价值(250字以内);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及英文
摘要(1000字以内);
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版见附件1)。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上述材料还须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邮寄地址:贵州大学西校区土木工程学院406研究生科办公室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车老师0851-83862212
电子邮箱:ttche@gzu.edu.cn
六、材料审核
1.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材料评议包括课程考核、科研(学术)成果考核两部分。其中课程考核占40%,科研学术成果占60%。详细打分规则参考我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实施细则(http://ca.gzu.edu.cn/2023/0825/c13819a195842/page.htm)。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申请资格。
3.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以不大于1:3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土木工程学院401室(暂定)。
2.考核内容
招生单位组成含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材料评议(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
包括课程考核、科研(学术)成果考核两部分。打分规则参考我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实施细则(http://ca.gzu.edu.cn/2023/0825/c13819a195842/page.htm)。
(2)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20%):
考试科目名称:
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的考试科目:高等岩石力学,考核形式:闭卷,参考书目:①《岩石力学基础》,耶格、库克著,科学出版社;②《高等岩石力学》,周维垣主编,水利电力出版社。
结构工程方向的考试科目:结构动力学,考核形式:闭卷,参考书目:①《结构动力学》,包世华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综合面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30%):
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本次面试的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具体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作中英文自我介绍和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50%)+专业考核×(20%)+综合面试×(3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留存三年备查。
八、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拟录取原则:
(1)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招生,各方向按照导师招生。
(2)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单独排名。
(3)没有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导师,每年最多招生1名博士研究生。
(4)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在此基础上,按照各研究方向综合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按研究方向的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询问导师意愿,由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②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研究方向的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由导师根据意愿确定录取人选。
(5)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拟录取结果将于学院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5.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7.其他相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十、违规处理
1.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将对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后,考生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请考生慎重填写。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3.贵州大学教职员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填写《贵州大学教师培训审批备案表》到教师工作处审批备案;在职人员报考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贵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考核时交予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调档、录取等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4.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5.我院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不提供考博参考书。
6.未尽事宜,按照《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7.本方案由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