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4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进入复试阶段,目前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试,初试成绩也有许多院校公布了。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博士招生信息及考试信息,成绩查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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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4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所有拟录取考生自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博士拟录取查询(调档函、定向协议书下载)(https://yanzhao.scnu.edu.cn/),查询博士拟录取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博士考生查询栏目公布的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下旬通过邮政EMS寄出,请广大考生注意查收,切勿上当受骗。
二、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书事宜
1、调档函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今年我校继续采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调档函。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请于2024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博士拟录取查询】栏目中进行学习工作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确认,如需修改调档函信息,请点击【信息修改】操作,填写并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
如需纸质版调档函,可将下载的调档函PDF文件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处邮箱(zsb03@scnu.edu.cn),邮件中须提供回寄调档函的接收信息,并致电020-85213863,我处打印调档函并加盖公章后使用顺丰到付方式寄送)。
温馨提醒:档案只接受机要或者EMS寄送方式。邮寄调档函时,先将调档函沿剪切线剪切并粘贴在档案袋上,并在快递件上注明“2024级XX学院XX专业博士研究生XXX档案”。档案交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
(1)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5档案室(邮编510631),董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
(2)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6),董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
(3)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南2栋414学生工作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邮编516600),陈老师,联系电话:0660-3808019。
2、定向就业协议书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议书》和《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博士拟录取查询】栏目后,核对并补充定向就业单位地址信息,点击【提交】后,可下载【打印协议书】,丙方和丁方处签字盖章后,将《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一式肆份)和《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一份)于2024年7月19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科(邮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行政楼213室吴老师(收);邮编: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3863)。
研究生招生科收到《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和《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并审核后,方才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特别提醒: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中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若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变更,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等相关证明;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文本内容不得有任何修改)。
三、录取通知书事宜
我校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下旬通过EMS邮寄。根据录取通知书寄送要求,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签收,其他人无法代收,请博士生谨慎填写通讯地址。建议填报考生本人的居住地址且严格按照“**省**市**区***(路名、门牌号)”规范填写,并确保手机号码畅通,确认通讯地址无误后,请点击“提交”,修改通讯地址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四、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事宜
1、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
2、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入学时须提交户口本原件(若原户籍为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个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入通知书复印件(已婚的学生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3、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仅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时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迁移户口。
4、学生集体户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出。
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将迁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
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的新生户口降迁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9312001,宋老师。
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降迁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如有疑问,请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
五、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省内单位和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二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线下转接。
2、通过党务系统转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
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党务系统中直接选择“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若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说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二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则需先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因为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的哪个支部/直属党支部,否则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通过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学院统一在党务系统录入党员信息。学生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
六、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我校集中在8月中上旬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8月上旬,各学院会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8月中旬,各学院团委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036,吴老师。
文件下载:2024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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