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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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进行科学遴选,保证考核质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真正选拔出能够引领未来医学科学发展的卓越医学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拟订学院考核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政策组织本单位开展考核和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考核和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亚洲
成 员:徐 波、周 舟、罗 阳、高泉涌、叶治家、朱亚辉、李尚泽
秘 书:刘 念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负责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负责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下达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9人,专业型博士研究生9人。拟录取临床医学专业直博生2人、硕博连读生3人。普通招考招生指标学术型4人、专业型9人,包括临床医学、生物与医药两个专业。后期招生计划如有增减,以教育部和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基本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https://med.cqu.edu.cn/info/1289/2692.htm)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将申请材料扫描并按材料清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学院于4月17日前组织完成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官网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2.申请材料审核
4月24日前,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审核结果及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进行评价,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其中英语能力的考核形式为笔试,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学院拟于5月5日前完成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体检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在我校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10%+专业综合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3.备注:
(1)以上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均按100分制计分;单科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为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和评价权,招生导师在面试环节中给出的考核成绩占比40%;
(3)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核结束后,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其所报考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开展拟录取工作。如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可在院内其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招生。调剂招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另行组织学术水平考核。
七、信息公开公示
综合成绩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医学院官网(http://med.cqu.edu.cn/xwgg/tzgg.htm)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咨询或申诉:
咨询电话:023-65100131
申诉电话:023-65100098
申诉邮箱:yxyyb@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医学院官网信息动态,并保持个人手机畅通。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