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报考我校(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理论骨干及思想政治工作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四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往届硕士。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四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共党员,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入学时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硕士生,硕士所学专业须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一级学科,申请政治经济学专业须为同一学科门类),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只能以非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入学时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3)往届硕士,硕士所学专业须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一级学科,申请政治经济学专业须为同一学科门类),只能以非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取得硕士学位时间在2017年6月之后,入学时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4.英语能力优良,至少符合以下任一项: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分数在425分(含425分,下同)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
5.申请者需在以下期刊以唯一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收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论文内容需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关。论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相关规定。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院)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一)网上报名
我校(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2019年12月10日17:00。
报名地址:
gt;http://121.42.172.162:9102/(S(yxasiotv4i521j1zoh53oo31))/dr/login.aspx
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
(二)网络资格审核
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三)提交申请材料
网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四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提交“四校”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信(证明党员身份、工作岗位等);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需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4.外语成绩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由考生取得硕士学位所在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填报信息并确认后自行下载,请考生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整);
7.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需专家本人签字;
8.论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9.科研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上述材料请准备两份,分别附上《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按序整理,一并提交或寄送。
申请材料可直接面交至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也可通过EMS寄送(不接受其他快递)。建议京内考生将材料直接面交至招生办。
(一)核查申请材料
由研究生院组织核查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基本申请条件的核查。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我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如各学科的导师组、导师对前述报考条件提出更高的或特殊的要求,以招生目录中的说明为准。
(二)申请材料评估
我校(院)各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重点考察教育背景、已有学术成果、科研计划、在校期间学习经历和成绩等。
申请材料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按照不大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一至三月,复试地点在我校(院),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通知(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
3.复试考核的组织。各教研部门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材料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4.复试考核内容与形式。复试考核内容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复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5.复试考核成绩的组成。复试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外语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组成。复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外语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40%。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录取
1.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6+复试考核成绩×0.4。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四校”)须在录取前与工作单位、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三方)。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招生录取过程中,对有争议的重大问题,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培养方式
我校(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非定向生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学习;定向生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脱产在校学习。
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
八、毕业及就业
1.对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2.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毕业后自主就业;定向考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九、在校期间待遇及其他
1.通过“申请-考核” 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待遇和“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致。
2.在学期间,“四校”思想政治队伍工作人员以定向方式录取,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医疗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院)。根据我校(院)规定,我校(院)为定向方式录取的考生只提供第一学年住宿。
3.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我校(院)。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5.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在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我校(院)均有权取消该考生的考核、录取资格。
6.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联系人:郭仁岩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
电子邮箱:yzb@ccps.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
附件:1.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清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