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工作办法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吸引和保证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
1.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由招生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复试考核程序等,并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中,招生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应予回避。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名单及评分细则等要在复试考核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招生计划
1.硕博连读研究生只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博连读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2020年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总数约为11人。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不足时,可转入“申请-审核制”和普通招考计划数。
3.硕博连读招生工作优先在基础学科开展,录取人员占用当年博士录取计划,按计划内博士生进行培养。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就读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学校二年级(2018级)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修满学分≥35学分,硕士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英语CET-6成绩≥425分。
4.申请人需在硕士专业一级学科内申请,研究方向与原研究方向一致,且博士课题与硕士阶段的课题密切相关。
5.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良好以上,硕士阶段中期考核优秀,已在中文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1篇(截止至报考时间已见刊)。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7.获得本人硕士导师和拟报考博士导师推荐。
四、材料审核
(一)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及《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包括个人陈述(800字左右)、硕士期间科研创新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
2.期刊(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SCI则提供收录论文检索证明。
3.外语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盖章)。
5.其他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4)《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即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审核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学院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研究生学院进行复审,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复试考核。
五、复试考核
有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复试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
(一)复试考核工作要求
1.复试考核过程中,申请人须隐去报考导师、原导师信息,发表的文章只标明考生的作者排序情况。
2.复试考核小组应对所有考核内容进行记录。
3.复试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考核内容
1.综合评审
满分15分。各学院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等给出综合成绩。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满分65分。主要考查申请人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每位申请人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每人10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复试考核小组进行提问或测试等,考查申请人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内容,并给出评分。占分比重如下:
①专业技能测试
满分45分。主要考查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25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分)。
②科研、创新能力测试
满分20分。主要考查申请人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对富有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外国语能力考核
满分20分。主要考查申请人外语或专业外语能力。
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查
在复试考核期间应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查。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以适当方式和形式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态度、表达、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复试考核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查情况,并明确是否合格。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查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考核成绩
1.根据综合评定和面试情况,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2.建议拟报考博士导师对申请人独立评分。
3.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各项最终成绩。
4.复试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测试成绩+外国语成绩。复试考核成绩<60分者,不得录取。
六、录取及公示
1.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考核,将复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根据分专业申请人数、计划分配、复试考核结果等因素拟定录取方案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拟录取公示。
2.拟录取人员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我校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申请人硕博连读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二)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不能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
4.本方案内容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冲突的,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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